各专业班级:
为鼓励涉农专业学生为农业发展做出贡献,切实发挥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在育人过程中的价值导向和激励作用,依据《西南大学“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教学工作办公室全体成员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不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集体事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在读学年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无不合格记录,学业成绩位于专业前40%。
(二)优先评选条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
1.科研成果:在作物调控相关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或取得其他研究成果;
2.实践经历:曾参加作物调控相关的科普宣传、社会实践或技术推广活动;
3.创新创业: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
4.实习评价: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农化服务实习实践,并获得良好评价;
5.就业意向:有明确职业规划,积极求职,意愿在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就业或实习;
6.其他经学院评审小组认定的突出表现。
三、相关材料
1.《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申请表》(本人签名);
2.附件一: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获奖证书、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3.附件二:加盖学生成绩管理专用章的最新成绩单;
4.附件三: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3月3日-3月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奖学金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所有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2.学院评议(3月9日-3月10日)
学院按照《西南大学“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园艺林学院评选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或其他有关部门审定。
3.终评、公示及表彰。(3月16日之后)
五、注意事项
1. 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院在籍学生,可以参评该项奖学金,在我院交流学习的外校学生不参评该项奖学金;
2.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录用证明或接收函(导师签字),若为SCI论文需额外提供西南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类竞赛、学术会议、专利等材料。其中IF以文章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为准,分区以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
3.参评学生于3月8日18:00点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不接受材料更替和补交。
4.学生上报的材料,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凡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园艺园林学院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