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风景园林专业隶属于园艺园林学院风景园林系,成立于2004年,其前身为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方向)专业,于2014年将其更名为“风景园林专业”。风景园林系现有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硕士和风景园林专业硕士授权点,专业教师25名,80%的专业教师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建有风景园林设计、工程、美术等实验室,实验室面积达860m2,在校外已建成15个实训基地。近年来,我系教师承担省部级课题、横向课题数十项,先后获得国内各类设计奖项十余项,并在国内高水平园博园创意花园设计中获一等奖;培养的学生先后获得IFLA、“园冶杯”、“艾景奖”等国际国内专业设计竞赛获奖十余项。
二、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宽厚的风景园林学知识体系,具有扎实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技能,获得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和风景园林工程管理的基本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在风景园林、城乡环境建设、旅游地建设等领域,从事区域园林规划、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等专业领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系统的设计制图、专类绿地园林设计、植物造景设计、工程技术和园林管理等知识技能的实践训练,具备各类园林绿地规划编制、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和风景园林管理的基本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德育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民主与法治意识以及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坚持既勇于探索创新、开拓进取又勤恳实干、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了解国防知识,树立国防观念。
2. 智育
掌握与风景园林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风景园林问题,协调解决城市、景观问题的能力;具有工程制图、计算应用、徒手表现等基本技能;具有城市园林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了解风景园林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3.体育
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学期与学制
学期:每学年分为秋季、春季和夏季三个学期,夏季学期为选择性学期。
学制:标准学制4年,学习期限为3-6年
四、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毕业学分:170学分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五、核心课程
风景园林绿地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原理、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原理、植物造景艺术原理、风景园林设计、风景园林建筑设计Ⅰ、风景园林工程Ⅰ、风景园林工程Ⅱ、植物种植设计。
六、主要实验及实践教学要求
1.主要实验:空间环境设计,中国古典园林风格庭院景观设计、城市绿地系统调查报告、某公园规划、某居住区景观设计、某纪念性园林设计、某城市广场设计、大门建筑设计、小型服务设施及外部空间设计、土山设计与模型制作、喷水池设计、园路设计等。
2.实践教学:
(1)风景园林综合实习Ⅰ:西南区域风景园林综合实习,以重庆或成都为代表,选取典型的城市公园、历史名园、植物园、街道绿地、风景区、城市广场、商业中心、湿地等园林绿地形态,融合探勘、调研、测量、分析等实验,让学生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本区域的园林特点和技术。
(2)风景园林综合实习Ⅱ:东部区域风景园林综合实习,以苏州和杭州为代表,选取典型的城市公园、历史名园、植物园、街道绿地、风景区、城市广场、商业中心、湿地等园林绿地形态,融合探勘、调研、测量、分析等实验,让学生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本区域的园林特点和技术。
(3)园林植物识别实践:选取缙云山及重庆城区为实习地点,系统地教授学生对长江流域园林树木和花卉的识别和认知,全面掌握辨识特点、品种认知、科类属性等知识,融现场辨识、标本采集、内业整理等实验方法于一体。
(4)风景园林测绘实习:选取西南大学与北碚街头小游园为实习地点,以景观小空间与景观建筑小品为测量对象,让学生掌握测绘方法与技巧,感知风景园林空间与要素的尺度、形态及组合方式。
(5)美术写生实习:选取重庆周边风景优美的古镇或景点,以建筑、园林空间、园林要素为写生对象,培养学生写生能力,融汇美术知识与技能,掌握色彩表现技能,感知风景美学。
七、课程结构与学分分布
课程类别 |
学分 |
比例(%) |
备注 |
通识教育课程 |
必修课 |
38 |
22.3 |
|
选修课 |
8 |
4.7 |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课 |
34 |
20 |
|
专业发展课程 |
必修课 |
22 |
42.3 |
|
选修课 |
50 |
综合实践课程 |
专业实习 |
12 |
10.7 |
|
学年论文(设计、作品) |
1 |
毕业论文(设计、作品) |
4 |
社会实践 |
1 |
个性化选修课程 |
|
|
|
跨专业全校选修,作为通识教育选修或专业发展选修学分 |
自主创新学习 |
科研学分 |
|
|
科研学分可替代专业发展选修课程学分,技能学分、实践学分可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
技能学分 |
实践学分 |
选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 |
58 |
34.1 |
选修课学分合计占总学分的比例应达30%以上。 |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 |
65 |
38.2 |
实践教学学分包括实验、实习、实践、毕业论文等学分。理论课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践)课27学时计1学分(既有理论也有实验的课程,实验课程部分按此标准折算),实习1周计1学分,体育课36学时计1学分。 |
八、课程计划
参见风景园林专业课程计划表。
九、说明
1. 选修课程占总学分34.1%,符合学校规定。专业发展选修课程中学生需修满50学分。
2. 实践教学占总学分38.2%,大于25%,符合学校规定。
3. 除学校特殊规定课程外,理论教学均以18学时为1学分,实践教学以27学时为1学分(实践教学0.5学分均以13学时折算)。
4. 方案制定人:邢佑浩、钟涛。
5. 专业负责人:张建林。